声明
信息来源:武汉格瑞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2026-04-13 09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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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社会公众:
因我司与深圳市科晶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,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(2025)粤0307民初38307号《民事判决书》,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。
我司在百度、必应等搜索引擎中将“科晶”“深圳科晶”“深圳市科晶智达”“深圳市科晶智达科技有限公司”作为推广关键词使用的行为,已被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,该行为给深圳市科晶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,该事件教训深刻。我司在收到本案起诉状后,已第一时间停止了上述相关行为,现就前述行为,向深圳市科晶智达科技有限公司郑重致歉。
我司将严格恪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遵循公平、诚信的市场竞争原则,规范自身经营行为,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,自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。
特此声明。
武汉格瑞斯新能源有限公司
2026年 4月 13 日